曾经我们买个感冒灵、板蓝根,甚至是清凉油都要跑到几千米开外晚上11点就要关门的药店,以后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了,因为楼下的便利店,可以卖药了!消费者可直接在便利店里面选购急用药。
便利店卖药,要在全国加速推进了。
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到要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换句话说,便利店卖药,要在全国加速推进了。
据悉,便利店卖药在法律上并无禁令,早在1999年6月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里就指出,“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但是,由于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具有特殊性,也就直接将一批非药品零售企业挡在门外。比如:过去一家便利店要增加售药业务,就必须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单单这两张证书所需材料及审批时间就能让一般企业不敢审批。如今,国务院发文要求开展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这也意味着国家打算进一步放开便利店的经营范围,为更多群众购药提供方便。
北京试点,写入国家文件
去年12月,北京市商务委、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药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分别从“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网点布局”;“加大资金支持,降低经营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简化注册流程”;“改革经营许可,创新监管模式”等多个方面提出19条创新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革经营许可,创新监管模式 ”方面,《措施》提出,“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连锁便利店可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这也表示,不去药店,在连锁超市也能买到药了。
卖药不再是药店、诊所、医院的特权
北京市出台该《措施》,影响的不再只是北京市,作为首都,也是中国标本城市之一,北京市的规划也将给全国零售带来进一步变革。
去年年底,商务部、医保局、药监局、卫健委联合发布《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任务便包括确立药店的分类类别。这也被行业认为是大洗牌开始。
药店分级分类,体现了未来我国零售药店的发展方向。目前,经过几十年的野蛮增长,我国药店的数量已将近50万,市场已过于饱和,亟需将一批药店分化出来,推动药品零售行业转型升级,也间接提升药品流通监管效率。
放开企业的经营权限,卖药不再是药店、诊所、医院的特权,这也意味部分医药的红利要被分割出去,势必改变其市场格局。你家药店的竞争对手或要变为隔壁的超市。